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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暨山西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评选细则

作者:发布日期:2015-04-23来源:
  
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
暨山西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评选细则
 
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声乐艺术的发展,促进声乐演唱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优秀的青年声乐演唱者,对其进行奖掖和表彰。由山西省音乐家协会主办,山西大学音乐学院承办的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暨山西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于20155月中旬举行。比赛分为美声、民族两个组别,具体要求如下:
一、 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835周岁(198011日至19971231日之间出生)的声乐演唱者。
  二、 报名方式
    1.地方推荐:
各地市音协、各大院校、团体选拔优秀声乐演唱者若干名。在201558日前报送山西大学音乐学院办公楼306室。
2.个人报名:
符合参赛条件的声乐演唱者于201558日前到山西大学音乐学院办公楼306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交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参赛曲目:
       比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轮次进行。
 美声组:
(一) 选拔赛(演唱一首曲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
1.从下列作曲家的声乐作品中中自选一首中国作品:
肖友梅、赵元任青主、张寒晖、贺绿汀、黄自、刘雪庵、冼星海、陈田鹤、江定仙、聂耳、陆华柏
      2.演唱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或2009年以后创作的中国作品。
(二)决赛(共演唱两首曲目,总时长不超过12分钟;不得与选拔赛曲目重复)
      1.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或2009年以后创作的中国作品;
      2.一首外国歌剧咏叹调或外国艺术歌曲。
  民族组:
(一)选拔赛(一首曲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
自选一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
(二)决赛(共两首曲目,总时长不超过12分钟;不得与选拔赛曲目重复)
      1.从古典或为古诗词谱曲的创作歌曲中自选一首;      
2.自选一首2009年以来创作的中国作品。
三、 奖励方法:
    美声组和民族组各设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6名、优秀奖根据报名人数比例决定。
四、 选送名额:
    美声、民族组各选送前三名选手,报送中国音乐金钟奖大赛组委会。
五、 比赛日期:比赛拟定2015514日于山西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举行。
联系人:王老师 范老师  
联系电话:0351-7018682
办公时间:427日—58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双休日、节假日不办公
 
 
 
主办单位:山西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山西大学音乐学院
                                              2015424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70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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