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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负责人:音乐学院宣传部
院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院内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的管理,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促进涉院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所属所管部门等信息发布担负主体责任,采取“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信息稿件采、编、审、签、发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层层把关,排除隐患,严防错漏问题发生。
二、严格规范“三审三校”工作审核流程
①“三审”:撰稿人或经办人一审,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负责人三审。
②“三校”:撰稿人或经办人一校,负责人二校,分管领导负责人三校。
三、工作要求
①坚持正确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自觉抵制预防各类有害、错误、虚假信息传播。
②严格审核把关。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对所属网络平台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完善内容审核把关,杜绝粗疏错漏现象。
③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程序、规定,强化岗位责任落实,各类网络平台的信息发布内容均须标明“一审-二审-三审”相关人员信息。
山西大学音乐学院宣传部